各学院:
根据国家、省教育厅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地动态做好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对家庭突发变故的在校生及时进行帮扶。提高学生资助的精准度,现在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
二、认定对象
2023年秋季未申请困难认定的在校生,自2023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结束后因家庭遭遇突发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需要新增困难认定的在校生。(注:上学期已申请并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由二级学院负责老师核查学生在籍在读情况后,确认学生是否本学期继续申报困难认定,无变动学生将按照上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予以认定;上学期认定为“不困难”等级及家庭情况变动需修改申请(需提供具体佐证材料)的学生,按照新增学生申报流程汇总申报。)
三、工作流程
(一)告知。各二级学院向学生告知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事宜,强调本次认定对象,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以下简称《分析表》,附件3)等文件和表格。
(二)学生申请。符合认定对象的学生自愿提出困难认定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2,必须手写签名,此表不得涂改)和《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4,此表中的采集信息一定要和《申请表》附件2中填写的内容一致)。需在3月15号前将相关表格和佐证材料(纸质版、扫描版)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佐证材料具体可参考《分析表》。
(三)认定
(1)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成立以辅导员、班委、 学生代表等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20% ,班级评议小组回收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按照《分析 表》进行分析,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班级评议后,初步 认定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在本班级公示 3 天无异议后,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2)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 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由辅导员、教师代表、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人数不少于 10 人。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依照职权对班级评议小组提出名 单进行审核。初步认定结果在本学院公示 3 天无异议后,报学校高职阶段学生困难认定工作组复核。
(3)复核。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各二级学院之间交叉复核,确定并汇总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分析出认定结果,提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公示结束后于3月25日前将困难认定相关材料提交学生资助中心。
(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分析表》,要与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逐项审核,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随意放宽标准,同时严格根据审核材料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4),按照班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从高到低的排序结果,将校验通过的省级《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提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2)学生申请认定的佐证材料(电子版)。一人一个文件夹,以“序 号+姓名+学号”命名,序号同《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表》,各类证明材料 合成一份 PDF 文件,不大于 3M;每个班级一个压缩包,命名为“ 学院+班级” ;一个学院、教学点一个压缩包,以学院名称命名。假如文件过大,请复制至 U 盘,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6)
(4)《自愿放弃声明》(附件7)。
(五)材料存档。各二级学院将最后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连同《申请表》、佐证材料复印件、民主评议、审核认定名单、公示材料等文件和过程信息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存盒,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纸质档案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四、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申请认定的学生,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及变动情况。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律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旦发现已获得资助的学生提供了虚假信息,要及时追回资助资金,对于已取得奖学金的,不仅要收回所获奖学金,取消所获荣誉,还要同时记入档案。
(二)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院、班级、困难等级等必要信息,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联系人:陈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0769-39026729
附件:
1.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pdf
2.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wps
3.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xls
4. 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xls
5.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6.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7. 自愿放弃声明.doc
学生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