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学院、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
4.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原则上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10%,各科平均分达到85分,最低科目分数不得低于70分,无补考重修科目;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各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各自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将公示无争议的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及其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根据各二级学院的推荐,组织校级评审小组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审核,最终评审出学校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4.学生处将已公示且无争议的学生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按要求足额发放。
四、名额分配
全校共4个名额,每个学院推荐1-2名学生参加学校的评审。
五、时间安排
9月20日前,各院系组织学生申请,做好初步评审,并将初步评审材料递交学生处奖助学管理中心。
9月21日-10月8日,学校根据报送材料及评选会表现确定最终名单。
10月9日-10月13日,学校公示最终名单。
10月14日,学校将初审材料上报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的材料填报,严格按照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国家奖学金审批申请表》(申请表有严格格式及字数要求,请按要求填写,不能擅自改变导入表格式),不得作任何更改,不得使用自制表格;纸质表格一式一份,只能打印,不得复印;表格签名限用黑色笔墨,字迹工整清晰,不得作任何涂改,一人一表,每份限A4纸一页(需双面打印)。
2、各学院需于9月20日前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附上学生成绩单及相关得奖材料复印件。
3、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6831830@qq.com。
4、各学院根据学生手册规定和往年工作经验认真做实、做细,确保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避免出现学生投诉和纠纷等情况的发生。
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