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运动会安全、顺利地召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会特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希望各系认真按照评比条件,争当精神文明的先锋。评比条件如下:
1. 体现“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优良竞技精神。(10 分)
2. 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判决,尊重现场工作人员。(10 分)
3. 认真组织队伍参加开幕式、闭幕式,服装整齐。(10 分)
4. 本系的运动员积极参加运动会,参赛人数比例高。(10 分)
5. 严格按照大会的要求,执行大会纪律,按时参加比赛,不迟到、不无故缺席、弃权、不无故中途退场。(10 分)
6. 发挥奥运精神,敢于拼搏,不怕困难,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成绩优异。(10 分)
7. 保持大本营卫生整洁、布置合理、无违规现象。(10 分)
8. 积极为大会广播站投稿,后勤及安全工作做得好。(10 分)
9. 啦啦操表演的活跃度、情绪高涨,加油助威热情、无起哄、喝倒彩现象。(10 分)
10. 积极协助组织单位工作,对比赛有帮助。(10 分)
注:评分办法按 100 分制,每项标准分为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