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29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广东省育厅关于做好2021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二级学院、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

4.本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该生在校生活俭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退学等学生均不能参评)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通过微信查找“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小程序登陆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审核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学生处将已公示且无争议的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确定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

四、名额分配

我校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困难学生人数及省财政厅下达的国家助学金资金情况,上报后待省教育厅批准确定。

五、时间安排

11月5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做好初步评审,并将初步评审材料递交学生处奖助学管理中心。

11月8日前,学校根据院系上交材料结合学生自身情况确定最终名单。

11月8日-11月12日,学校公示最终名单。

11月15日,学校将初审材料上报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材料填报,严格按照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导入表有严格格式及要求,请按要求填写,不能擅自改变导入表格式),不得作任何更改,不得使用自制表格。

2.各院系需于11月5日前上报国家助学金导入表(附件2)电子版。

3. 各院系根据学生手册规定和往年工作经验认真做实、做细,确保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避免出现学生投诉和纠纷等情况的发生。

附件:1、国家助学学金申请审批表

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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