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2019届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老师和学生进一步做好2019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完成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学生处奖助学中心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申请流程如下:
1.贷款毕业生考取专升本、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毕业前30天内向贷款办理高校提出申请。
2.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须在9月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附件);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学生申请材料由高校存档备查。
二、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借款学生毕业前(6月30日之前),要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三、有关要求
各贷款毕业生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还款计划变更和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学生处(奖助学中心)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69-89287173;地址:行政楼108室。
学生处
2019年 5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