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6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系、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
4.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该生在校生活俭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退学等学生均不能参评)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审核,通过后在系内公示3天,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3.学生处将已公示且无争议的学生名单送学校主管领导和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确定国家助学学金发放名单。
四、名额分配
我校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2018-2019学年被认定为家庭困难学生人数及省财政厅下达的国家助学金资金情况,上报后待省教育厅批准确定。
五、时间安排
11月7日前,各院系组织学生申请,做好初步评审,并将初步评审材料递交学生处奖助学管理中心。
11月8日,学校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最终名单。
11月8日-11月14日,学校公示最终名单。
11月15日学校将初审材料上报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材料填报,严格按照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导入表有严格格式及要求,请按要求填写,不能擅自改变导入表格式)及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不得作任何更改,不得使用自制表格;纸质表格1式1份,只能打印,不得复印;表格签名限用黑色笔墨,字迹工整清晰,不得作任何涂改,1人1表,每份限A4纸1页。
2.各系部需于11月7日前上报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家助学金导入表(附件3)电子版。
3.材料以系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签字、加盖系部公章,电子版发送526831830@qq.com。
4. 各系部根据学生手册规定和往年工作经验认真做实、做细,确保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避免出现学生投诉和纠纷等情况的发生。
附件:1、国家助学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