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流程

作者: 时间:2021-03-04 点击数: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流程

  

一、申诉人提出申诉

学生在受到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受理学生申诉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书

二、受理

(一)15日内进行审查

(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

(三)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书面通知申诉人期限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诉。

(四)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诉,受理学生申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学生受理学生申诉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受理学生申诉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复查时间和复查方式。

三、审理

一般采用书面审查原理,必要时调查取证,听取双方意见

四、决定

自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

(一)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理或处分适当,维持原处理决定

(二)原处理或处分决定程序不当,退回处理或处分机构重新作出决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议撤销或变更原处理或处分决定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当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4)处理或处分行为明显不当的。

五、履行

对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党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131

附: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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