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7-12-14 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良好学习风气,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文体表现三方面。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由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文体表现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若干部分。

 

第三条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先以德、智、体各按百分制计,然后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70%、10%)计算总分。每学期先按班级评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然后再按同一专业年级排定名次,作为评优及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各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总分排定名次,作为毕业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品德行为、学业成绩、文体表现测评(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表)

姓名          班级             学号           测评时间        测评总分        专业排名

总评分=品德行为测评分×20%+文体表现测评分×10%+学业成绩测评分×70% =

评分内容、标准及计算公式

自评

班评

审核

       

基础分:80

品德年级加分:年级加分=(本人原始加分÷专业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20

(专业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不够20分者,以个人原始分进行计算)

 

1、担任学生干部加分:校团委、校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干部由学校建议加分,再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审核该加分,酌情加410分;校报记者团成员酌情加23(可另外加分,不和三大机构等干部重复);宿管部干部,由宿管科主管老师和各部长评议给分,优秀8分,良好7分,合格6分,不及格0分,(助理或者干事)优秀7分,良好6分,合格5分,不及格0分;社团联合会下属社团干部,实行社联干部考核度再由辅导员审核通过加分优秀6分,良好5分,合格4分,不及格0分,(助理或者干事)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及格0分;各党支部组长酌情加35分;辅导员助理加8分;各班班长、团支书、学委基本加分5分,其他班委成员和团支委成员基本加分3分,在每学期的第一个星期内由全班同学民主评出优、良、中、合格四个等级(比例为2341),然后再分别加3210分。(注:校级其他社团组织干部等,如需加分则要有相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有兼职情况的学生干部,比如担任三大机构和班里的干部等,按其担任的最高职务进行加分,其他职务不加分;院系三大机构的评分在每学期的期末。)

 

 

2、参加社会实践加分: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调查报告(要求:内容充实,字数应在1500字以上)上交院(系)级以上者加1分,获奖者(优秀实践队、先进个人、优秀实践报告)另加2分,此项加分不累计。

3、为集体服务加分:参加青年志愿协会活动、院(系)义务劳动者每次加1分(干部除外),见义勇为、敢于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每次加3分;义务献血者加5分(需提供献血证明复印件);受院(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3分,受校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5分,受市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7分,受省级以上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10分。

4、文明宿舍、先进集体加分:获得文明宿舍荣誉称号者,院级每人加3分;获美化宿舍大赛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凡获得先进班集体、优秀集体荣誉称号者,校级每人加5分,市级每人加7分,省级每人加9注:此三项加分可同时加分,最多不超过12分)

5、比赛获奖加分:参加政治思想类各种比赛获奖者,校级加4分,市级加6分,省级以上加8分。

6、发表非专业性文章加分:在报刊上发表非学术性文章者,本校主办的刊物每篇加2分,市级刊物每篇加5分,省级以上刊物每篇加7注:1.消息、短讯类按各级标准加一半分2.评定等级按主办单位的性质确定)

7、考勤全勤加分:严格遵守上课纪律、上课全勤者加10(上课有请假者不能算全勤,公假除外)

 

8、为班集体作贡献加分:对班集体有突出贡献者(学生干部除外)和在宿舍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酌情加1-4分;校报通讯员(含编辑)、校广播站成员、学院广播站记者分别加3分,舍长加2(学习委员要在开学初统计好舍长的名单,以便测评审核对照。如果是混合宿舍,有3个舍员是同班就可以有一个舍长,如果只有一个舍长就只加一个的分)。(注:1.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舍长不能再加分。2.其它加分应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兼职者此项加分不能超过5分,此项班里的信息员或者通讯员不再加分)

 

 

 

 

 

9、其他加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扣分: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者,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2、集体活动缺席扣分:政治学习(如党章学习等)、组织生活、班会、公益劳动或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由学习委员登记在考勤表背后,每次扣5分。注:名单由学习委员。纪律委员或班长登记并于当周交给辅导员)。

3、宿舍检查不及格扣分:宿舍卫生检查4次不及格者,该宿舍成员每人次扣2分;宿舍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者每人扣5分。

4、违反校规受处分扣分:违反校规者,受院()通报批评者扣5分,受校通报批评者扣7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严重警告者扣20分,受记过处分者扣3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50分。

5、旷课扣分:旷课者,每旷课一节扣3分;上课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早退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晚归一次扣2。(迟到不到三次的每次扣1分,早退不到两次的每次扣1)。(注:学习委员和纪律委员按正常上课时间不及时交考勤表5次以上取消其干部基本加分5分,10次以上取消其学年评优资格)

计算公式及得分:品德测评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分

基础分计算公式     学业测评成绩=本人学期考试成绩平均成绩÷专业学期最高平均成绩×100

1、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参加院(系)级以上学科、专业技能等科技性竞赛(如数学建模、挑战杯等)获奖者,系级加1分,院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者,校市级每篇加1分,省级每篇加3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如文章在学报发表、获校优秀科技论文、科技成果奖等)。

3、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者加3分;;英语过三A1分,过四级加2分,过六级加3分;获国家承认的专业资格证书者,如会计师、营销师、物流师等,每项加3分(需出具证书或证明材料)。报考专本同读者加2       (该项加分应为当学年)

扣分

1、考试违规者,每次扣10分;作弊者,每次扣20分。(并不得评奖学金)

计算公式及得分:学业成绩测评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分

基础分:80

年级加分=(本人原始加分÷专业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20

(专业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不够20分者,以个人原始分进行计算)

1、参加运动类型等比赛加分:参加的运动员、裁判员,每参加一项加2分,获奖者1-8名分别另加43.532.521.510.5分;彩旗队、方阵队、写稿通讯员,抄稿员每人加2分。其它获奖一律另加1分。(注:参加院系比赛选拔的一律不加分)

 

 

2、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加分: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裁判员,每参加一项加3分,获奖者视情况另加1-6分(获奖情况如分一、二、三等,则分别加6、4、2分;如分六个等级,则分别加6、5、4、3、2、1分)。

 

3、参加体育比赛破纪录加分:参加体育比赛破记录的运动员,每破一项记录,校级加3分,省级加6分,国家级加9分。

4、参加文艺演出加分:参加文艺演出者,校级每次加2分;获奖者校级获一、二、三等奖另加3~1分,其它获奖1分;参加其它高校或(市)省级文艺演出者加4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另加3~1分;舞蹈队演出、文艺演出主持、礼仪队员,化妆师每次加2分。

5、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比赛加分:参加第二课堂比赛(如: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辩论赛)者,参加者每次加1,获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校级以上分别另加4321,团体比赛中的获奖个人另加1分,其它获奖另加1注:其它获奖要附上获奖证明)

6、集会全勤加分:集会全勤者,每人加10,(注:因公请假不扣全勤分)

7、其他加分:其他比赛,每届按院(系)内、院间、校间的队员(不分主力、非主力)分别加123分,获奖者,校级另加1-3分。

1、参加体育测试不达标或体育测试达标不及格者扣3分。

2、报名参加运动会项目,但缺赛者扣2

 

 

3、集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集会迟到一次扣3分,集会迟到二次按缺席一次处理;有请假者以请假条为准每次扣2分,公假不扣分

 

 

4、凡校、院(系)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不参加者(如参加讲座等),每次扣2分。(注:每参加完活动,名单由学习委员隔天统计上交到学院辅导员,人数到齐也要上交说明,以便及时统计)

计算公式及得分:文体表现测评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分

附加、扣分说明:

第三章  实施办法

第七条 每学期初,由学生会学习部组织学习委员召开会议,说明综合测评主要事宜并把综合测评加、扣分材料放在学院网页及学习部Q群共享中。

第八条 每位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生综合测评规定》规定认真填写学生综合测评评分表(测评表背面写上加、扣分理由,否则不予通过),对本人在上一学期的品德行为、学业成绩、文体表现进行自评,填写后交本班学生综合测评小组。

第九条 各班由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35人)组成本班的学生综合测评小组,审查、核对本班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分表,进行班评。

第十条 各专业年级由每班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组成本专业年级的学生综合测评小组,审查、核对本专业年级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分表,进行系评、专业评。

第十一条专业年级测评小组负责人制作《综合测评汇总表(详细表)》及《综合测评汇总表(简明表)》,并把电子版交给辅导员存档,打印《综合测评汇总表(简明表)》,然后由获奖同学核对,签名确认无误后交奖助学中心存档。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院团委书记、辅导员组成的学生综合测评审核组,对学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允许学生在公布后三日内提出质疑,如有错漏,予以更正,过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参与评议人员要尽职尽责,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为同学服务,若出现违规、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在综合测评总分中扣5分并取消该年度的一切评优资格。

第十四条 因同一事由被多次奖励或处罚的,加分或扣分只计最高分的一次(即加分或扣分事由只一次有效)。

第十五条 参加比赛获奖或考取证书者,加分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参加献血者,加分需提供献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发表文章者,加分需提供有关文章原件或复印件;对班集体有突出贡献者,加分需出具有辅导员签名确认的有效书面证明。

第十六条 发表非专业性文章者加分,若文章是比赛性,则加在文体表现测评栏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比赛加分中,若不是比赛性,则加在品德测评栏中;发表专业性、学术性文章者加分,加在学业测评栏中。

第十七条 已发奖金的一些校内荣誉称号性获奖项目如十佳学子、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单项奖学金等不加分。

第十八条 在上课、晨读、早操考勤中有迟到、早退、缺席、旷课、请假(公假除外)情况者,上课及早操全勤加分取消,并进行相应扣分(请假不扣分但无全勤加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适用于广东酒店管理学院在校普通专科生。

第二十条 细则根据《广东酒店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规定》以及本学院专业特点与具体情况制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广东酒店管理学院学生处。

 

 

 

广东酒店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姓名          班级             学号           测评时间        测评总分        专业排名

总评分=品德行为测评分×20%+文体表现测评分×10%+学业成绩测评分×70% =

评分内容、标准及计算公式

自评

班评

审核

       

基础分:80

品德年级加分:年级加分=(本人原始加分÷专业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20

(专业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不够20分者,以个人原始分进行计算)

 

 

 

1、担任学生干部加分:校团委、校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干部由学校建议加分,再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审核该加分,酌情加410分;校报记者团成员酌情加23(可另外加分,不和三大机构等干部重复);宿管部干部,由宿管科主管老师和各部长评议给分,优秀8分,良好7分,合格6分,不及格0分,(助理或者干事)优秀7分,良好6分,合格5分,不及格0分;社团联合会下属社团干部,实行社联干部考核度再由辅导员审核通过加分优秀6分,良好5分,合格4分,不及格0分,(助理或者干事)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及格0分;各党支部组长酌情加35分;辅导员助理加8分;各班班长、团支书、学委基本加分5分,其他班委成员和团支委成员基本加分3分,在每学期的第一个星期内由全班同学民主评出优、良、中、合格四个等级(比例为2341,然后再分别加3210分。(注:校级其他社团组织干部等,如需加分则要有相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有兼职情况的学生干部,比如担任三大机构和班里的干部等,按其担任的最高职务进行加分,其他职务不加分;院系三大机构的评分在每学期的期末。)

 

 

 

 

 

 

2、参加社会实践加分: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调查报告(要求:内容充实,字数应在1500字以上)上交院(系)级以上者加1分,获奖者(优秀实践队、先进个人、优秀实践报告)另加2分,此项加分不累计。

4、为集体服务加分:参加青年志愿协会活动、院(系)义务劳动者每次加1分(干部除外),见义勇为、敢于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每次加3分;义务献血者加5分(需提供献血证明复印件);受院(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3分,受校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5分,受市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7分,受省级以上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另加10分。

4、文明宿舍、先进集体加分:获得文明宿舍荣誉称号者,院级每人加3分;获美化宿舍大赛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凡获得先进班集体、优秀集体荣誉称号者,校级每人加5分,市级每人加7分,省级每人加9分。(注:此三项加分可同时加分,最多不超过12分)

 

5、比赛获奖加分:参加政治思想类各种比赛获奖者,校级加4分,市级加6分,省级以上加8分。

6、发表非专业性文章加分:在报刊上发表非学术性文章者,本校主办的刊物每篇加2分,市级刊物每篇加5分,省级以上刊物每篇加7分。(注:1.消息、短讯类按各级标准加一半分2.评定等级按主办单位的性质确定)

 

7、考勤全勤加分:严格遵守上课纪律、上课全勤者加10(上课有请假者不能算全勤,公假除外)

 

 

 

 

8、为班集体作贡献加分:对班集体有突出贡献者(学生干部除外)和在宿舍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酌情加1-4分;校报通讯员(含编辑)、校广播站成员、学院广播站记者分别加3分,舍长加2(学习委员要在开学初统计好舍长的名单,以便测评审核对照。如果是混合宿舍,有3个舍员是同班就可以有一个舍长,如果只有一个舍长就只加一个的分)(注:1.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舍长不能再加分。2.其它加分应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兼职者此项加分不能超过5分,此项班里的信息员或者通讯员不再加分)

 

 

 

 

 

 

 

 

9、其他加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扣分: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者,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2、集体活动缺席扣分:政治学习(如党章学习等)、组织生活、班会、公益劳动或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由学习委员登记在考勤表背后,每次扣5分。(注:名单由学习委员。纪律委员或班长登记并于当周交给辅导员)

 

3、宿舍检查不及格扣分:宿舍卫生检查4次不及格者,该宿舍成员每人次扣2分;宿舍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者每人扣5分。

4、违反校规受处分扣分:违反校规者,受院()通报批评者扣5分,受校通报批评者扣7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严重警告者扣20分,受记过处分者扣3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50分。

5、旷课扣分:旷课者,每旷课一节扣3分;上课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早退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晚归一次扣2。(迟到不到三次的每次扣1分,早退不到两次的每次扣1分)。(注:学习委员和纪律委员按正常上课时间不及时交考勤表5次以上取消其干部基本加分5分,10次以上取消其学年评优资格)

 

计算公式及得分:品德测评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分

基础分计算公式     学业测评成绩=本人学期考试成绩平均成绩÷专业学期最高平均成绩×100

1、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参加院(系)级以上学科、专业技能等科技性竞赛(如数学建模、挑战杯等)获奖者,系级加1分,院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者,校市级每篇加1分,省级每篇加3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如文章在学报发表、获校优秀科技论文、科技成果奖等)。

3、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者加3分;;英语过三A1分,过四级加2分,过六级加3分;获国家承认的专业资格证书者,如会计师、营销师、物流师等,每项加3分(需出具证书或证明材料)。报考专本同读者加2       (该项加分应为当学年)

扣分

1、考试违规者,每次扣10分;作弊者,每次扣20分。(并不得评奖学金)

计算公式及得分:学业成绩测评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分

基础分:80

年级加分=(本人原始加分÷专业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20

(专业年级最高个人原始加分不够20分者,以个人原始分进行计算)

1、参加运动类型等比赛加分:参加的运动员、裁判员,每参加一项加2分,获奖者1-8名分别另加43.532.521.510.5分;彩旗队、方阵队、写稿通讯员,抄稿员每人加2分。其它获奖一律另加1分。(注:参加院系比赛选拔的一律不加分)

 

 

 

 

2、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加分: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裁判员,每参加一项加3分,获奖者视情况另加1-6分(获奖情况如分一、二、三等,则分别加6、4、2分;如分六个等级,则分别加6、5、4、3、2、1分)。

 

 

3、参加体育比赛破纪录加分:参加体育比赛破记录的运动员,每破一项记录,校级加3分,省级加6分,国家级加9分。

4、参加文艺演出加分:参加文艺演出者,校级每次加2分;获奖者校级获一、二、三等奖另加3~1分,其它获奖1分;参加其它高校或(市)省级文艺演出者加4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另加3~1分;舞蹈队演出、文艺演出主持、礼仪队员,化妆师每次加2分。

5、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比赛加分:参加第二课堂比赛(如: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辩论赛)者,参加者每次加1,获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校级以上分别另加4321,团体比赛中的获奖个人另加1分,其它获奖另加1分,(注:其它获奖要附上获奖证明)

 

6、集会全勤加分:集会全勤者,每人加10分,(注:因公请假不扣全勤分)

7、其他加分:其他比赛,每届按院(系)内、院间、校间的队员(不分主力、非主力)分别加123分,获奖者,校级另加1-3分。

1、参加体育测试不达标或体育测试达标不及格者扣3分。

2、报名参加运动会项目,但缺赛者扣2

 

 

4、集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集会迟到一次扣3分,集会迟到二次按缺席一次处理;有请假者以请假条为准每次扣2分,公假不扣分

 

 

 

4、凡校、院(系)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不参加者(如参加讲座等),每次扣2分。(注:每参加完活动,名单由学习委员隔天统计上交到学院辅导员,人数到齐也要上交说明,以便及时统计)

计算公式及得分:文体表现测评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分

附加、扣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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