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五四”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28 点击数:

各团总支:

   过去一年中,我院共青团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为中心,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思想引领、服务成长、组织建设为工作重心,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在我院青年学生中形成比学赶帮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气氛,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干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班子: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作风扎实,熟悉业务,热心团工作,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支部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在学习、工作、活动开展等方面起表率作用;主动与其他支部开展交流活动,定期主动向团总支汇报支部的整体情况。

    2.集体: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做到有创新、有特色、有计划、有总结且资料保存完好;团日活动丰富多彩,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和政府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支部整体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在各基层团支部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团青比例75%以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成员:团员组织观念强,有良好的团队协助精神,参与组织生活热情高,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缴费率达97%以上);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踊跃参与学风建设,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特别是在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方面能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4.团内日常工作:团员情况登记工作及时更新,各项团员基层管理资料完善。

    5.本年度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且活动效果较好。

    6.全体团员无人参加同乡会等非法组织,本年度中无人受严重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二)优秀学生社团

   1.组织结构健全,分工合理,宗旨明确,章程完整;作风扎实,熟悉业务,热心社团工作,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按期及时注册,在学习、工作、活动开展等方面起表率作用;主动与其他社团开展交流活动,不定期主动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社团的整体情况。

   2.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工作有特色、有计划、有总结,且资料保存完好;活动丰富多彩,定期组织社团成员开展活动;认真开展社团初体验及社团文化节活动;社团整体精神面貌积极向上,能积极配合上级组织的工作。

   3.社团成员组织观念强,有良好的团队协助精神,参与活动热情高,认真履行社团成员义务,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社团干部无参加同乡会等非法组织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优秀团支部书记

   1.本年度中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

   2.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热爱团的工作,熟悉业务,责任心强,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和团费收缴等团内工作;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团员参与热情高;支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详尽,落实到位,注意总结经验,规范制度,凸显特色;在学习、工作、活动开展等方面起表率作用;认真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各项培训及会议(有无故缺席记录者取消资格)。

   4.遵纪守法,群众基础良好,无参加同乡会等非法组织的记录,能带领支部在基层团支部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本年度中学业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四)优秀团员

   1.党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全日制大专生。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实践“中国梦”。

   3.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4.集体观念强,关心团的事业,积极支持和参与团的活动,在团员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时缴纳团费。

   5.积极参加学院、系和团支部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6.本年度中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7.遵纪守法,群众基础良好,无参加同乡会等非法组织的记录,本年度中无违纪行政处分记录(重点考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情况)。

(五)优秀团干

   1.本年度中担任我院各级学生团干半年以上。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实践“中国梦”。

   3.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时缴纳团费。

   4.竭诚服务团员青年,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集体观念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能根据上级团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效果好,团结协作意识强,有对集体作出突出贡献。

    6.积极参加院、系、团支部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

    7.本年度中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8.遵纪守法,无参加同乡会等非法组织记录,本年度中无违纪行政处分记录(重点考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情况)。

三、推荐名额

   1.优秀学生社团全院评选3个以内,由学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推荐,学院团委组织最终评选。

   2.先进团支部的推荐名额,每个团总支按本团总支支部总数的30%推荐。

   3.优秀团支部书记的推荐名额,每个团总支按本团总支支部总数的25%推荐。

   4.优秀团员的推荐名额按各团总支按时缴纳团费的团员总数的4.5%计算。

   5.优秀团干的推荐名额按各团总支按时缴纳团费的团员总数的2.5%计算。

   6.学院团委在院级学生组织中各推荐2名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四、报送要求

  1.填写推荐表。

参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党团组织意见须认真填写。

 2.材料上报时间。

  各团总支于2018 411日(周三)下班前将评优材料的电子版和打印版交至院团委组织部,材料一经报送不得更改。各系推荐名单需在系内公示3个(含3个)以上工作日。

  各系团总支要充分争取本系领导和党组织的支持,并在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开展评优的各项工作,在评选、推荐的过程中认真总结本单位一年来的工作,积极挖掘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典型代表,树立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深入的调研,广泛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规范评选程序,遵循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要对推荐上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准确、客观,树立可学可敬的典型。在评比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调查核实后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共青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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