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07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系、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

4.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原则上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10%,各科平均分达到85分,最低科目分数不得低于75分,无补考重修科目;在此基础上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竞赛或其他奖励者优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

4.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原则上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30%,各科平均分达到80分,最低科目分数不得低于70分,无补考重修科目;

6.上学年经“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各院系评审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各自院系范围内公示三天,将公示无争议的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及其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根据各院系的推荐,组织校级评审小组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审核,最终评审出学校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五天。
   4.学生处将已公示且无争议的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按要求足额发放

四、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

全校共3个名额,每个院系推荐1-2名学生参加学校的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校共130个名额,根据我上学年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人数情况,分配到各系计划如下(名额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结果):

年级

院系

分配名额

2018

酒店与旅游学院

20

财经系

23

餐饮学院

8

人工智能系

9

医养与教育学院

4

2019

酒店与旅游学院

12

财经系

15

餐饮学院

9

人工智能系

15

医养与教育学院

15

五、时间安排

9月25日前,各院系组织学生申请,做好初步评审,并将初步评审材料递交学生处奖助学管理中心。

9月26日-10月8日,学校根据报送材料及评选会表现确定最终名单。

10月9日-10月14日,学校公示最终名单。

10月15日,学校将初审材料上报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材料填报,严格按照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申请表》(申请表有严格格式及字数要求,请按要求填写,不能擅自改变导入表格式),不得作任何更改,不得使用自制表格;纸质表格一式一份,只能打印,不得复印;表格签名限用黑色笔墨,字迹工整清晰,不得作任何涂改,一人一表,每份限A4纸一页(需双面打印)。

2.各院系需于9月25日前上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表》电子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并附上学生成绩单。

3.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签字、加盖系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6831830@qq.com

4. 各院系根据学生手册规定和往年工作经验认真做实、做细,确保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避免出现学生投诉和纠纷等情况的发生。

附件: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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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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