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学生参加广东省“助梦扬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08 点击数:

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进教育公平”融入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效果,体现共享发展理念,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1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展的意义

按照教育厅的整体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资助育人,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是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重点。资助我校部分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让这部分学生获得平等、多样、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增强爱国主义和教育,拓展他们的眼界、丰富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让他们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栋梁之才,这也是国家共享发展理念在学生资助工作中一种新的体现方式。项目的实施将会在我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树立榜样,鼓励和激发他们全面发展的动力,这是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一种新形式,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的积极探索。

二、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四)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任一即可);

(五)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三、组织形式及经费构成

(一)组织形式及时间

经我校评选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科研和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海外研学时间计划安排在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经费构成

本项目资助经费将采取以省教育厅为主,学校积极分担的方式构成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校资助。省教育厅为参加研学项目的每名学生资助经费1万元,学生所需其余费用由学校从奖助学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中负责资助补足。

四、推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请有意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同学于4月13日中午12:00前将《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表》(附件)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各系部。

(二)系部评选推荐。

各系部严格按照条件组织评选,择优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选要在本系部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附件报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三)学校复审推荐。

学校助学管理中心初审材料后,将组织安排评审答辩环节,包括自我展示和问答环节,自我展示包括英文自我介绍(1分钟)和个人能力展示(3分钟,可使用PPT,需含道德品质、学术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最终结果综合评委打分结果,得分最高者作为此次项目推荐人。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学生处

2018年4月8日

 

附件: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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